预算工作委员会
下设:预算审查监督科、预算联网管理中心
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财政、税务、审计等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工作。
(二)负责督办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落实。
(三)负责对提请区人代会审查批准的全口径财政预算草案及其报告预先审查,对公共财政预算、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提出的审查报告。
(四)负责对提请常委会审查批准的区本级决算草案及其报告、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及其报告进行预审,并提出区本级决算、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
(五)负责对提请常委会审议的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进行预审,提出审议意见。
(六)协助常委会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对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预算执行情况报告进行预审,提出审议意见。
(七)负责对本级人民政府涉及财政、税务、审计方面等重大事项进行初审。
(八)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的建议议题和职责范围,开展调查研究。
(九)负责督办人大代表提出的有关财政、税务、审计等工作议案、质询案和建议、批评、意见
(十)负责上级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联系,参与相关立法工作。
(十一)联系区人大代表,听取意见和要求,承办有关专项工作调查、执法检查、代表集中视察等工作。
(十二)办理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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