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重庆市永川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1月23日重庆市永川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重庆市永川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苏福所作的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法院2025年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市委六届历次全会部署和区委十五届历次全会要求,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公正司法,全面提升审判工作质效,持续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服务永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团结实干、接续拼搏,为永川加快建设重庆城市副中心、打造渝西国际开放枢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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