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八届〕第5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重庆市永川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
叶永忠为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特此公告。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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